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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全面深改定义券商新角色

时间:2019-11-26 11:01:5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admin

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正在迅速推进中,在这场改革中,市场各参与方的角色功能、定位也将发生不小的变化。不少专家认为,作为新三板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券商在其中的业务范围和组织架构也将重新定义。

业务链拉长

在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深改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券商的主要有以下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公开发行规则》)起草说明提到,“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应当聘请证券公司保荐承销,其中保荐机构应当由发行人主办券商或主办券商子公司担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简称《股票交易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精选层股票采取竞价交易方式,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精选层竞价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机制”。

对此,安信证券新三板研究团队负责人诸海滨认为:“原来新三板的券商业务主要就是挂牌、督导为主的投行业务,加上做市业务,业务链条较短,组织架构简单。而深改之后,券商新三板业务的涉及面将更广,除了目前的业务外,承销保荐的投行业务、交易方面的经纪业务等都会涉及。”

诸海滨说,根据此次正在征求意见的深改细则,新三板的交易方式、发行方式、投资者准入门槛都将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且未来新三板精选层将作为一条新的通道对接沪深交易所,因此与之息息相关的新三板券商业务链条被拉长,业务重心将发生变化,组织架构面临调整。

投行业务升级

一般而言,券商新三板业务目前呈现两种组织架构方式:一种是成立新三板部或者场外市场部门,另一种是将三板的投行、经纪、做市业务归口到券商各个相对应业务部门的框架中。“如果成立统一的新三板部或者场外市场部,要看新三板的业务量能否支撑其成为独立部门,如果业务量较小,后一种组织架构形式则更为合适。”诸海滨说。

某大型券商新三板业务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如果成立统一的新三板部门,由于原有三板业务以挂牌和督导为主,未来新三板推行公开发行制度将涉及与投行业务相关的股票公开发行业务,因此可能会出现三板部门与投行团队在项目上“打架”的现象。

海通证券的新三板部门目前隶属于投行部门,因此不会出现业务“打架”现象。“海通的新三板业务部门原来的定位是为IPO输送‘弹药’,因此隶属于投行部门。在精选层即将推出的当口,这样的组织架构是有利的。”海通证券新三板业务负责人崔伟告诉记者,“2017年至2018年,我们有一部分三板业务人员流失,但是大部分还在,而且部分人员在这段时间里拿到了保代资格。”

“此次改革之后,投行业务链条明显拉长,重心将由持续督导业务转移至保荐和承销业务。保荐业务就涉及保荐人资源够不够,是否要引入新的保荐人等问题。承销业务则涉及寻找更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就会出现如果发行失败则必须包销等问题。总体来说,新三板整个投行业务板块‘升级’了。”诸海滨说。

申万宏源新三板资深分析师刘靖认为,承销业务比保荐业务需要更长的落地时间。“虽然保荐人需要有专门的资格,但很多具体事务新三板业务部门的人就可以操作。承销业务则不然,新三板目前的合格投资者界定并不明确,而且寻找合格投资者是一件没有既往经验可循的工作。”

至于券商经纪业务和做市业务,诸海滨告诉记者,由于合格投资者门槛的降低,经纪业务的范围也拓宽了,而且新三板未来或尝试混合做市交易制度。

专家们认为,对于券商而言,新三板此次深改无疑是全新的机遇,但是新业务的挑战也不少,敢于创新的中小券商反而可能会赢得机会。

资本市场引领创新,就要做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动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的“助推器”、优化资源配置的“催化剂”。应当运用好科创板,着力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当前,资本市场要肩负起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使命。

纵观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史,离不开美国资本市场的支持。特别在推动生产要素向更具前景、更具活力的领域转移和集聚,在支持科技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资本市场发挥着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纳斯达克,也就没有美国的硅谷。资本市场对于创新者的肯定,对创新价值的实现,对资本的快速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主要依靠资源、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资本市场引领创新,就要做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动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的“助推器”、优化资源配置的“催化剂”。就要在资本市场上,用市场化手段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硬科技”企业,让有发展前景的创新驱动企业获得更多、更便利的资金支持,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循环,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当前,要运用好科创板的“增量改革”和创业板的“存量改革”,着力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一方面,科创板平稳推出,实现了平稳发展,是促进科技创新与资本深度融合、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的重大改革举措。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利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大量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创新驱动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截至11月6日,科创板共有46家公司上市,从结构上看,科创成色鲜明。下一步,科创板应坚守定位,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真真正正的“硬科技”企业上市。同时,应精简优化部分发行上市门槛,强化发行上市中的信息披露内容,探索推行以信息披露文件为重点的公开化问询式审核。

另一方面,创业板改革步伐不断提速。日前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允许创业板借壳并配套融资,明确提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同于作为增量改革的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会引领存量改革,现有发审体系或将发生变化。与科创板定位于主要服务“硬科技”企业不同,创业板对各类创新创业企业拥有更强包容性。以创业板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为例,就是旨在准确把握市场规律,理顺重组上市功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作用,明确鼓励上市公司开展行业整合或产业升级,为新经济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此外,还要高度重视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的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抓紧修订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研究股权和创投基金管理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和路径,推动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和中长期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规定,促进其提高支持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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