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与法国司法部门于当地时间12日达成和解,同意缴纳将近10亿欧元(约合7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和税款,了结因涉嫌逃税而招致的诉讼。
据了解,谷歌等美国互联网巨头因为涉嫌避税引发诸多欧洲国家不满。此次法国成功对谷歌开出78亿元罚单,正是因为法国议会今年7月通过的一项法案——向全球互联网技术企业征收数字税。
尽管美国总统特朗普对数字税表示不满,但依然抵挡不住法国、英国、西班牙等国家开征或计划开征。全球范围内针对数字税的讨论愈演愈烈,全球数字税立法时代是否已经到来?
涉嫌逃税
谷歌等互联网巨头引发欧洲国家不满
据新华社报道,法国巴黎高等法院当地时间12日宣布,谷歌公司与法国司法部门达成和解,缴纳罚款和税款合计将近10亿欧元(约合78亿元人民币),以了结因涉嫌逃税而招致的诉讼。谷歌分别缴纳5亿欧元(39亿元人民币)罚款和4.65亿欧元(36亿元人民币)“额外税款”。
法国司法部长妮科尔·贝卢贝与行动和公共账目部长热拉尔德·达尔马宁共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是“历史性”和解,“反映了法国国内要求财务公平的唿声”。
据了解,谷歌及其他一些美国互联网巨头普遍把欧洲总部设在爱尔兰,原因是爱尔兰当地为吸引外企进驻,企业税税率相对较低。另外,互联网巨头网络搜索、社交媒体和在线软件商店等数字化业务主要在全球范围内的网络空间开展,除了设立总部外,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需要设立实体业务部门,因而这些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也就无法对此类收入进行监管和税收征缴。
路透社称评论称,谷歌等大企业利用税务法律漏洞,在爱尔兰申报几乎全部营收,在欧洲其他国家缴税非常少。
谷歌等美国互联网巨头此举引发了欧洲国家的不满。
法国指控谷歌设在爱尔兰的欧洲总部没有如实披露运营收入数据,从而少缴税款。法国调查人员自2015年6月起便开始调查谷歌涉嫌在法国逃税和洗钱的行为。
另外,谷歌2016年与英国政府、2017年与意大利政府达成类似和解协议,分别缴纳1.3亿英镑(11亿人民币)和3.06亿欧元(2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和税款。
除了谷歌,其他互联网巨头也难逃“数字税”的追责。法国行动和公共账目部长达尔马宁表示,法方正在与其他多家企业作此类交涉,但他并未披露相关企业名称。
此外,面对全球的监管压力,美国互联网巨头普遍开始招募前司法部反托拉斯官员,准备通过扩大内部反垄断专业知识来渡过难关。
近一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两名官员巴赫曼与泰本分别被亚马逊和AT&T挖角,美国司法部旧金山反垄断官员帕钦也宣布跳槽至脸书担任法务主管。
分析人士指出,数字税的讨论愈演愈烈,未来美国互联网巨头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美法数字税之争
为了打击谷歌等美国互联网巨头的避税行为,当地时间7月11日,法国参议院通过数字税法案,由法国总统马克龙签署后执行。
该法案表示,法国将向全球互联网技术企业征收数字税,其中全球数字业务年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59亿元人民币)和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1.96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按3%的税率纳税。
法国政府指出,现有的企业税规则跟不上数字经济发展的实践,法国此举的目的在于促使全球数字经济税制改革。
不过,就在法国数字税法通过的前一天,美国政府已率先展开反对行动。
据新华社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地时间7月10日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美国决定对法国政府将于7月11日通过的数字税法案发起调查。特朗普要求贸易代表办公室在60天之内提交结果。白宫特别指出,特朗普政府的“政策工具箱”储备丰富。
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曾为此发表声明说:“美国非常担心这个预期将在11日于法国参议院通过的数字服务税,不公平地针对美国公司。”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指出,美国公司都是全球科技业界龙头,受影响的首当其冲会是谷歌、脸谱、亚马逊及苹果公司,这促使美国政府决定启动“301条款调查”。
紧接着,当地时间7月2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将通过向法国葡萄酒征税或者加征关税等手段以回应法国针对美国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
法国财政部长勒梅尔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国是主权国家,自己决定本国的税收规则”。他补充说,美国和法国可以就互联网巨头的“公平税收”达成协议,而不是以威胁的方式。
2019年8月26日,2019七国集团峰会在法国的比亚里茨落幕,法国总统马克龙表示,法国就数字服务税征收问题与美国达成协议。
数字税能否成为全球性趋势
不仅是法国,英国、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以及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等亚太国家也在实施或研究数字税的立法。
此外,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正加紧研究数字税的议题。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就将解决数字经济税收挑战作为第一项行动计划。
早在2015年,该计划便发布《解决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报告。该报告指出,数字经济的许多关键特征(特别是与流动性相关的特征)会引起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从而对直接税和间接税带来冲击。以此为基础,2017年,OECD数字经济工作组召开了公众磋商并于2018年发布临时报告。
2019年OECD发布工作计划称,希望在2020年前制定出能够被各国接受的一致性方案。截至目前,OECD仍面临数字经济商业模式快速发展以及税基分配分歧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孙南翔近期撰文称,实现互联网企业公平缴税是全球性的议题,任何单个国家都无法自行解决。从此层面上看,重新构造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规则势在必行。
孙南翔还指出,数字税制度的根源不在于互联网企业是否应缴税,而是征税规则如何与商业模式创新相接轨,并且实现国际税基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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