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4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介绍有关情况时表示,央行将支持相关的金融开放措施优先在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落地。
王信表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了种类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拥有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环境越来越完善。
“下一步,在临港新片区将试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更加自由的金融政策,打造金融开放创新的新高地。”王信指出,日前金融委发布了11项开放措施,央行将支持相关的金融开放措施优先在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落地。
人民网记者梳理《方案》发现,《方案》涉及多项金融制度设计方面的探索,包括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境内投资者在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新片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等。
方案指出,要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国际通行的金融监管规则,进一步简化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推动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研究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探索新片区内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自由兑换。
方案要求,实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和政策。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案指出,要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大力提升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拓展人民币跨境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业务。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加快发展飞机、船舶等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
方案提出,要加强与长三角协同创新发展。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在新片区设立联合创新专项资金,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允许相关资金在长三角地区自由使用。支持境内投资者在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新片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长三角地区投资。支持新片区优势产业向长三角地区拓展形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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