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不能与虚拟货币画等号,虚拟货币不是区块链应用的全部。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不给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生存土壤
最近,区块链火了,蹭着这股热度,“币圈”一些人又蠢蠢欲动,部分非法活动有死灰复燃迹象,似有卷土重来之势。有的打着区块链旗号推广宣传虚拟货币,甚至出现类似“《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已过时”等言论;有的虽然不涉“币”,也是披着区块链外套搞非法金融活动。对待这类行为,监管的打击态度丝毫没有改变。
早在2017年9月,七部门就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期,各地也纷纷行动全面排查,如央行上海总部22日发布公告,将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
然而,仍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投机思想,试图借区块链之风发横财。殊不知,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加强监管虚拟货币领域,即使境内投资者转向境外平台参与交易也非万无一失。境外交易平台同样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有的可能会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有的因存在明显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虚拟货币背后的风险不言而喻。
区块链的出现虽与虚拟货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区块链并不能与虚拟货币画等号,虚拟货币更不是区块链应用的全部。一些人故意混淆“币”“链”概念,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的背后风险快速聚集。即使是最具代表性的虚拟货币“比特币”,也不是哪国的法定流通货币,本质仍是一种投资风险极高的虚拟商品。看上去很美的风口,很可能又是陷阱罢了。
任何创新都应以合法合规为前提。目前,区块链技术应用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对企业而言,应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融资难、风控难等问题,让区块链成为服务实体、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利器;对投资者而言,应尽快放弃“天上掉馅饼”的幻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不给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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