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化为引领,在提升便利化的同时,必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这将十分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也十分有利于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在改革和探索中不断完善,成为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
《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对我国吸收外资会产生哪些促进作用?对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有何重要意义?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商投资法》确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制度,旨在更好地保障内外资企业规制统一,竞争公平,也意味着我国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了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制度,更好地保障内外资企业规制统一,竞争公平。以法治化为引领,在提升便利化的同时,必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这将十分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这也十分有利于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改善投资环境最重要的手段是立法,因为构成投资环境的许多条件和因素最终是通过一定的法律制度而完成其作用和效力的。”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郝红梅表示,早期的外资三法越来越难以适应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制定新的《外商投资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外资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具体举措,有利于集中、明确地体现国家对外开放政策,也有利于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确保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充分展示了中国通过自身开放来主动推动全球化发展的积极态度,对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意义深远。
“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在改革和探索中不断完善,成为我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但立法只是施行法治的开端。”郝红梅指出,法律实施过程中,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的情况,以及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等同样至关重要。
2019年1月份至11月份,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其中1亿美元以上大项目722个,增长15.5%。随着《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其对未来我国吸收外资的促进作用正在不断显现。
“当前,追求外资政策的可预期性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潮流。”郝红梅表示,《外商投资法》是基于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并围绕外商投资企业的关切和诉求而制定的,顺应了世界各国外资立法的趋势,强调内外资的一致性,简化外商投资管理,明确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同时,为配合《外商投资法》,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的配套规定,对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了全面清理,废止或者修改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不衔接的规定。《外商投资法》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障,为中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可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谈及如何看待2020年我国吸收外资的形势,郝红梅表示,稳定规模、提升水平依然是2020年我国利用外资的主基调。2020年我国吸收外资将延续2019年的平稳增长态势。
郝红梅同时指出,2020年全球经济仍面临诸多不明朗因素,将增加全球经贸关系的不确定性和经济下行风险。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利用产业政策、外资审查及监测等手段,加强对本国战略产业的保护。国内经济仍将面临下行压力,稳增长的挑战将大于2019年,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巨大的国内市场规模、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以及稳外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将为保持外资平稳增长奠定坚实基础,“许多外资政策出台释放的红利会逐步体现。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实施开发区创新提升工程、拓展外资并购、改善营商环境、打造西部开放新增长极等一系列外资促进行动计划将为外商投资带来新机遇,外商投资环境总体上是有利的”。(冯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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