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吹风会。 《实施意见》立足我省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5号文件要求,又注重与我省现有政策衔接,突出系统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紧盯制约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着眼政策创新、破除发展障碍,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到2025年,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500万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我省老年人口以年均7.6%的速度持续增长,2015年我省老年人口占比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96.1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例的19.8%,高于国家1.8个百分点(18%)。据预测,到2025年,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2500万,到2035年我省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30%以上。同时,随着城市家庭的小型化和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目前我省50%左右的老年人处于空巢或留守状态,这一比例还将持续提高。养老服务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实施意见》主体部分提出了6个方面23条创新务实措施。
创新举措,改善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针对我省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政策堵点、难点,提出6条措施,旨在破除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障碍,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一是通过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程序,规范备案管理;二是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保障范围之外剩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三是通过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推行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研究处置遗留问题等方式,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四是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明确养老机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小微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等优惠政策,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严格执行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等;五是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到2022年将不低于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同时调整完善省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的奖补政策;六是做好养老服务政策指引,集中清理在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养老设施招投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涉及地方保护、排斥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
分类施策,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针对当前我省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结构不尽合理、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5条措施,旨在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供需动态平衡。
一是通过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等措施,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地;二是通过实施社区和居家养老民心工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农村互助幸福院提质增效工程、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等措施,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是通过推行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模式、医养结合模式、“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等创新性举措,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丰富养老产品供给;四是通过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等措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五是通过加强政策协同、深化机构合作、构建环京津养老服务发展聚集区等措施,进一步打通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壁垒,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政策引导,提升养老服务消费能力
针对养老服务拉动内需、促进消费、保障基本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提出3条措施,旨在挖掘老年人消费潜力。
一是通过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加强补贴政策衔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等措施,建立健全我省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二是鼓励发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型理财及信托产品、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普惠金融产品,为养老产业和老年人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通过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智能产品开发、推动综合创新试点建设、设立服务(租赁)站点等措施,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
压实责任,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针对养老服务由事前准入监管逐渐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提出3条措施,旨在提高养老服务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通过制定责任清单和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失信联合惩戒、有序退出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二是通过落实服务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标准示范建设等措施,逐步构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多元投入,强化养老服务金融支持
针对我省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单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出3条措施,旨在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逐步建立多元筹资渠道。
一是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吸引省内外大型国企、民企、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养老产业发展子基金,对符合养老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服务和项目进行重点投资;二是综合使用多种方式解决养老机构融资问题;三是鼓励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发行债券,用于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设施设备和开发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建设。
精准发力,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
针对解决我省养老服务人才供需矛盾突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提出3条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重点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及定期培训;二是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就业按条件给予相应补贴;三是通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扬,组织“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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