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觉得不戴耳机在地铁上看视频是不文明行为,立法明确下来太好了!”“遛狗不牵绳也纳入重点治理清单了。”“优先录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应该的!”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条例》多项条款获得市民拍手称赞。
歌德说:“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哲人箴言充分说明,文明行为不仅来自个人修养,还需要用制度来养成、用行动来促进。换言之,也可以这么说,文明是管出来的。以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法规为例,今年以来,广州市公安局、市文明办牵头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让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达95%以上。
出台《条例》,用立法促进文明,引导人们心有所戒、行有所止,是提高市民文明素养的必要手段,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内在要求;《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州精神文明建设走上制度化轨道,必将为广州这座千年商都注入无穷的精神力量。文明行为促进,需要全方位促进,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
奖惩手段要多维。文明促进要做到奖惩结合——奖要奖到位,将正面激励的效用发挥到极致;罚要罚到点,而不是“不痛不痒”——制度才有引导力与约束力。社会进入多元化时代,奖惩也要与时俱进,手段应更多维、更丰富、更有效。奖励,不仅体现在精神与物质层面,还可以是其他,比如积分入户、子女入学、公共租赁住房等。这些对于进城务工人员来说,改善意义更加重大。惩戒,也不应止于警告、罚款,还有其他辅助手段,譬如进入社会征信系统等。
参与主体要多元。一座城市的精神文明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民的精神面貌与文明行为,因此,城市文明促进必须争取更多的主体参与,以求得最大的民意公约数。文明行为促进,必须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将各方力量都调动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力。比如说进农村,与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将是一个值得深耕细作的广阔天地。
促进方法要多样。文明行为促进,要做到无缝对接,实现全覆盖,必须采取“多条腿走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动用多种方法。贴标语、登报纸、上电视已是“老三篇”,在互联网时代,还要用好网络这一利器。比如说,有些地方交管部门推出“随手拍”类APP,鼓励普通群众对于车辆逆行、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斑马线不让行人等交通违法或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就是充分挖掘群治力量、科技潜能以提高治理效率的一个例子。
立法促进,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奠定法治基础。立法之外,还需要社会各方群策群力、同心同德,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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